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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一章:平庸与天才 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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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手指打出水泡了,不用去管它,第二天再打一万字,自然就磨下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多多少少也算是有了一点点成绩,勉强可以养活自己,勉强可以帮助家人分担一二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同时,他也知道有一些作者,不需要学习,不需要钻研,就顺着自己的性子,随随便便写一本就火了,一辈子都不用再发愁。

        绝大部分人都是做不到的,许多人研究了三年、五载,甚至十年,也依然没什么成绩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个叫作“性格的底色”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部分完全不需要学习,不需要钻研的作者,他/她从小到大的经历、所形成的三观、性格,大多数读者就是喜欢的,因此他/她只需要写出自己想写的作品,自然而然就大火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任何的写作知识、经验,规矩,对于这种作者来说,束缚多过于帮助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绝大多数作者,没有这种经历、三观、性格,他们也一辈子都突破不了,上天赋予给他们的性格底色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写作方面的天赋,修炼武技,修炼斗气乃至修炼一切技能,都有着类似的天赋领域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些人一学就会,一练就通,而绝大多数人,需要用数年乃至数十年时间,才能抵达“一学一练”的境界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此刻,法提斯在羡慕罗德那近乎惊世骇俗的斗气微操天赋,只不过因为性情的原因,表现得非常克制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罗德闻言沉默许久后,却是轻笑:“法提斯,你说这种事情,这种人,我也曾经遇到过,我曾经用了五年时间,才领悟一个人一天学会的一个点,但在领悟的那一瞬间,我是深感幸福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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