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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 家书 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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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很健谈的人,而且总是能在气势上面压住别人一头,但是涉及到写字的时候,他的气势就消失了,他成了一个小心翼翼的男人。我后来才明白,对于一个没有学习过写字的人来说,那么多密密麻麻的字符,是多么让人敬畏的东西。“用斯瓦迪亚文写,我们的牧师认识如果他没有撒谎的话。可以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的眼里充满了尴尬和期待,我知道,来找我这么个小子提出请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拍了拍胸口,活动了一下手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当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找了一块木板,垫在两只酒桶上面。他找来了一块厚厚的羊皮纸,一瓶墨水和几根鹅毛。那些鹅毛根本不能用,虽然乔伊专门找来了最大的鹅毛,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东西。我只能转身回去拿了几根乔万尼的羽毛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已经习惯了别人口述,自己记录东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铺平了羊皮纸,注好了墨水,润足了羽毛笔,就示意他可以开始了。他结结巴巴了半天,就好像他想要说话的人就站在他对面一样。最后,在我的百般劝说下,他才开始说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亲爱的玛莎,我在一处城堡里面给你写了这封信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没有抬头看他,他说什么我就写什么,尽量帮他把条理理清楚。玛莎是她的姐姐,孤身一人生活在伯克的首都,靠帮别人洗衣服赚钱。乔伊让她不要为了挣钱做得太多,一天少洗几件衣服不碍事,现在他能挣钱了,以后能给她找一个好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次我回去的时候,你的手指又硬又冷,满是裂纹,罗麦尔大妈说是在水里泡的。你的手就像是妈**手,她太累了,所以去世的那么早。而你没必要负担两个孩子,所以不用做得这么多。我还有两年就能回来,我的雇主很不错,薪水比伯克那边高,而且这边吃的很便宜,几乎不花钱。和我在一起的罗赫是一个不错的人,如果你同意,我可以让他开始给你写信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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