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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声惨叫强行截断在喉咙里,他后头的话嘎然而止。
沈曼歌优雅地收回脚:“别惹我,明白”
明白明白,很明白了。
众人非常期待,陆子安也就没客气,想了想就挥毫写下高山仰止四字。
笔是书社准备的狼毫笔,手感极好。
狼毫用的并不是草原的狼,而是黄鼠狼的毛,这种笔比兔毫稍软,弹性较大,写出来的字苍劲有力。
他写的是行草书,行草书讲究的就是一个气势,书随心动,笔由心发,方能显示行草的那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。
陆子安行笔沉着而痛快,借助于八面出锋,自然地显示出墨色浓淡,湿中有干,干中有湿,浓中有淡,淡中有浓,简简单单一幅字紧密却又互相揖让,竟仿佛拥有千万般变化,极富节奏感。
“好字”旁边一老者一抚掌:“笔速急掣,狂狷一路,好”
另一个连连点头:“果真是妙啊于变化中有呼应,动中有静,静中有动,这才是墨趣”
“一气呵成,笔速快而精,于细微处见笔力,确实不错,陆小友习字有二十来年了吧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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